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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初的時候,
我去剪了個頭髮,
由於造型師說要做個線條,
這樣會比較好看,
所以我就弄了個櫻桃紅在我的兔頭上。
一個月後,
回到了台北,
進到家門,
馬上被痛罵了一頓,
罵到後來,
連飆車族都出現了,
真是無言到不行。
再經過了一個多禮拜,
也就是昨天我準備著裝,
要出發去坐車,
我看到了當初被我遺忘在家裡的鍊子,
想說戴一下好了,
頗想念它的,
結果才剛套上我的兔脖子,
又被罵了,
飆車族理論再次出籠,
連我把鍊子拔下來放進隨身包的權利都沒有,
最後,
我再次把它遺留在台北了。
雖然不到一肚子火,
但是這件事情真是讓我覺得煩,
哪有這麼誇張的啦,
是新聞看太多嗎?
還是自己很愛想ㄚ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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